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学院各类高水平成果奖励的通知

2010年12月20日 00:24 点击:[]

各项目组:

根据学院通知,我院现组织2010年度对各部门取得的高水平成果进行奖励申报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作好申报表的填写工作(申报表和汇总表均要填写)。具体成果范围见附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申报表填好后,于12月22日前将汇总表、申报表(电子稿发郭振杰、李家斌、郑文秀邮箱)及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至教学科郑文秀。

如有不明事宜,可与教学科联系,联系电话:2828095

汽车工程系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对2010年度取得的各类高水平成果进行奖励的通知

发布人:张怀生 发布时间: 2010-12-20

各部门: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营造拼搏奉献、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多出高水平成果,促进学院国家示范校建设各项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取得的各类高水平成果进行奖励,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类别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实训基地、特色品牌专业、教材获奖、技能大赛获奖等;厅(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各类成果均可申报。
二、申报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淄博职业学院高水平成果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提供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交所在部门审核。
2.各部门汇总整理本部门的各类成果材料,填写《淄博职业学院高水平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教务科研处按照有关规定对各部门报送的成果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组评议认定,报学院审批后在全院公布并给予相应奖励。
三、有关说明
1.前期已获学院奖励的各类成果,不再参与申报。
2.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项目负责人或成果第一完成人负责申报。
3. 各类获奖项目及成果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只包括政府奖励,不含各级学会、研究会、期刊社等组织的成果奖励。
请各部门于2010年12月24日前将本部门申报成果汇总表(电子稿发房泽海、刘向丽邮箱)、申报表及成果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教务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6623 地址:北区主楼915室
教务科研处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