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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2011年单独招生素养考核实施方案

2011年04月26日 14:57 孙术华 点击:[]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淄博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专业素养考核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基本原则

考核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汽车工程系主任为组长,相关专家、纪检等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素养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素养考核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方式

1、考生须知

(1)考试时间:2011年5月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8:00)

(2)考试地点:淄博职业学院北区实训楼145室——汽车维修中心

(3)考试要求:持身份证和准考证

(4)有关加分项目按照《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淄博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实行。

2、考核方式

分为面试和专业适应性测试两项。

(1)面试(时间5分钟左右)。

①测试形式:采用考生自我介绍和评委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测试。首先要求被测试考生利用2-3分钟的时间进行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内容要求涉及自己姓名、毕业学校、优点、特长、兴趣爱好和职业发展愿景以及自己认为有必要向评委介绍以增强自己第一印象的有关信息;然后由评委根据考生自述内容提出一到两个问题进行交流。

②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兴趣、爱好、未来就业打算,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形象形体)、精神面貌、基本礼仪常识和语言沟通能力等内容。

(2)专业适应性测试(时间10分钟左右)。

①测试形式:扮演一名购车客户,在一名销售人员(在校大二学生)的配合下模拟汽车销售情景。现场有实车一辆、桌椅等道具。

汽车品牌、车型和客户的职业类型、年龄、收入等角色信息由考生自己拟定。

②考察重点:

普通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着重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沟通应变能力、顾客消费需求分析和对汽车专业知识的了解情况。

中职毕业生:着重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沟通应变能力、顾客消费需求分析和汽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四、考核程序

1、普专和对口分组抽签确定顺序。

2、面试。

3、专业适应性测试。

五、计分办法

1、面试,100分。其中学生仪容仪表仪态占40分;自我介绍占40分,问答交流,20分。

2、专业适应性测试(200分)。

普通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语言组织与表达,100分;客户类型的定位与模拟,30分;沟通与应变50分;汽车专业知识:20分。

中职毕业生:语言组织与表达,70分;客户类型的定位与模拟,30分;沟通与应变50分;汽车专业知识:50分。

六、成绩确定

专家评委对每位考生分别进行面试、专业适应性测试独立评分,由工作人员收取评分表,成绩统计员当场统计分值。

所有专家评委对考生的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专业素养考核最终得分。如最高分和最低分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七、考核督察

学院纪检监察室、绩效考核办派员全程实施监督,从面试、专业技能考核、评委评分、评分表的收取及成绩统计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汽车工程系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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