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为了方便学生办理退宿工作,现将有关退宿程序说明如下:
一、学生退宿主要原因
我院在校生主要因以下原因办理退宿:退学、休学、入伍、半工半读、提前就业、走读、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手续。
二、相关退宿程序
1. 退学、休学、入伍学生
退宿学生持相关系(院、部)证明(签字、盖章)到各校区公寓科办理退宿手续,公寓科对退宿学生所在宿舍设施检查无误后填写退宿通知单,退宿学生持退宿通知单到财务处收费科办理退费。
2. 提前就业、走读学生
退宿学生持系(院、部)审核批准的《淄博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提前就业审批表》或学生处审核批准的《淄博职业学院走读申请表》,到各校区公寓科办理退宿手续,公寓科对退宿学生所在宿舍设施检查无误后进行登记。每月10日前,公寓科将汇总名单报财务处收费科,由财务处收费科予以退费(退费打入个人银行账号)。
3.半工半读学生
退宿学生持系(院、部)审核批准的《淄博职业学院学生半工半读申请表》,到各校区公寓科办理退宿手续,公寓科对退宿学生所在宿舍设施检查无误后进行登记,并与教务处在每月5号前转来的经院领导审批通过的半工半读汇总名单进行比对后,将汇总名单于每月10日前,报财务处收费科,由收费科予以退费(退费打入个人银行账号),同时将有关学生信息反馈给相关系(院、部)。
4. 实习学生
相关系(院、部)将签字、盖章的《实习学生退宿汇总表》(从学生处网站下载)送至各校区公寓科办理退宿手续,公寓科对退宿学生所在宿舍设施检查无误后进行登记汇总,每月10日前,公寓科将汇总名单报财务处收费科,由财务处收费科予以退费(退费打入个人银行账号)。
三、说明
退宿学生填写的信息(姓名、系院班级、学号等),一定要准确,便于收费科查找个人银行账号。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